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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5     作者: 管理员     分享到:

校内理工科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政发〔2016〕32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16年我校可申报的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选才范围,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组织好专家咨询评议工作,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推荐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月以后出生);

5.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技术服务关系,协助、指导和参与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可与企业联合申报。

三、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不再申报。

2.我校的推荐渠道为:陕西省教育厅。

3.推荐名额:各理工科单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名额分别限1名。

4.请各单位将纸质版推荐汇总表(附件1,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申请材料(附件2或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10份,其中一份含证明材料)于2016年3月25日(周五)上午12:00之前送至科技处项目科(4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oxiaoyi@snnu.edu.cn。

5.学校通过答辩评审方式择优推荐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答辩时间定于2016年3月28日(周一)在校务楼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申请人按照申请书主要内容准备10分钟PPT,于2016年3月25日(周五)发送至caoxiaoyi@snnu.edu.cn

联系人:曹晓仪

联系电话:85310462


  附件:1.陕西省创新领军人才推进计划推荐人才汇总表.doc

      2.科技领军人才.doc

      3.青年科技新星.doc


 

科学技术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