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49号)精神,即日起全院各教学、科研实验室要按照上级部门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树立实验室安全工作红线意识,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素质,坚决遏制重大特大实验室安全事故,推动实验室安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澳门新葡萄新京888.not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全面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特做出如下通知:
一、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熟悉实验室及周围环境,熟练掌握水、电、气源及急救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急救药品等)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仪器设备的性能以及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进行时,要密切注意实验的进展情况。在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做实验室时,要清楚气瓶等高压容器的使用方法,仪器运转时不得擅自离开。
二、规范使用化学试剂,使用前明确试剂性质及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实验要求规范进行操作,严禁混合或使用未标明的试剂。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试剂时,应远离火源,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设法急救,并报告指导教师。做实验时应打开门窗或换气设备,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应用易挥发、易产生严重异味、易污染环境的有害化学试剂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严防易挥发试剂或气源泄漏。
三、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实验室,更不能将实验药品随意带出实验室。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需穿实验服,不得穿凉鞋、高跟鞋或拖鞋,留长发者应束扎头发。实验室内严禁留宿,不得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嬉戏、娱乐、吸烟、做饭、饮食、洗头。
四、实验所产生的化学废液应按有机、无机和剧毒等分类收集存放于各自实验室指定位置,由学院实验办组织统一处置,坚决杜绝私自处理,更不得倒入下水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试剂要严格按有关规定领用、存放和保管。
五、实验结束后应立即关闭水、电、气源,并将实验仪器放回原位。最后离开实验室人员应检查实验室安全,关闭门、窗、水、电、气后方可离开,进入实验室的每位学生应轮流打扫实验室卫生,做到常整理、常打扫、常清理,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上述通知请全体教师、研究生、本科生等实验人员严格遵守,相互监督,如有违反,学院将按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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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0日